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)以前,清政府不准设女学,唯恐 “男女接受不亲,有伤风化”。连大力提倡西学的张之洞(注:清末洋务派首领,曾任军机大臣,掌管学部),也认为“中西礼俗不同,不宜设立女学”。尽管清廷发布禁令,温州在1907年前,先后还是出现了多所女学。就温州城内来说,就有艺文(1904)、爱群(1906)、大同(1907)、育德(1878)等女学,继六同女学之后还有新亚女学。
这些女学的出现,使温州女子开始从深闺走向课堂,给浓厚封建氛围的温州,注入一股清新气息,深受女子和开明家长的欢迎。
艺文、育德系英国教会所办,爱群、大同、新亚为私人所办。教会办的女学最具诱惑力,育德女学不仅供给膳宿、衣被、文具,家人每月还可向校方领取10元补助金。但合同规定,人学后必须学道、学女红(缝纫);最使人难以忍受的是,规定长至十八九岁时,由校方择配给信教人家,不得嫁给教外人。合同上注明:如违反,加倍偿还一切费用。爱群、大同等女学虽较新型,但保文中仍有烈妇、贞女等封建内容。
女学管教甚严,有的大门上锁,严禁男子人内,不准女生与男子交谈,更不许通信。教会女学“做礼拜”,女生坐左边,男生坐右边,不得侧目而视。如违反规定,轻的罚吃淡饭数餐,重的罚关禁闭,甚至以皮带鞭打。育德女学有位叫爱莲的学生,因与男子通信而被开除;艺文文学有位姓金的学生与教外男子恋爱,被校方打得遍体鳞伤,后被迫嫁给一农村教徒为妻。
各女学大都延聘地方名入任教,但在创办初期;大都因陋就简,创办人自己也上台授课。有趣的是,大同女学创办人夏松亭之妻池强华,目不识丁,却任监学兼教国文课。她的办法是“现买现卖”,头一天自己先学,次日即转教给学生。
各女学规定不准裹脚。育德女学与学生签订的合同中,就有一条内容是:“不准裹脚,已裹脚的应即放开”。各女学均在课前检查,发现裹脚者,没收裹脚布。这点很受女生欢迎,因可免除裹脚之苦。据说,有的英籍教师曾将裹足布带到国外,以此耻笑中国人愚昧、落后。
大同女学有两次机会可说出足了风头:
一次是1911年冬,学校举行首届毕业考试。这天,校内张灯结彩,热闹非凡,县知事亲自出题,亲临监考。举行毕业典礼时,女生们一律身着元色缎镶边、针金辫的纺绸蓝衫,脚穿元色缎、白粉底靴子,严然一副秀才气派。有的毕业生还坐轿拜客,设宴庆祝,轰动了温州城,一时传为佳话。
另一次是辛亥革命之后,各界人民在十师操场庆祝温州光复那天上午,女生们头挽蘑菇结,前额戴个英雄帜,身着元色爱国布校服,肩扛木制步枪,队伍雄纠纠、气昂昂地进入会场。人们亲切地称她们为“娘子军”,这是温州旷古未有的新鲜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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